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日照市莒县食药安办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收购商主体责任培训会议

2025-09-03 15:2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晶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食用农产品收购环节是连接田间地头与消费市场的“咽喉要道”,收购商不仅是买卖主体,更是质量安全的重要“把关人”,其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查验能力不足,一直是风险隐患的潜在源头。为彻底扭转“重效益、轻管理”的旧观念,日照市莒县食药安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组织旨在“明责任、强能力、促规范”的食用农产品收购商食品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全县共分为6个培训片区,9月2日,在果庄镇开展果庄片区食用农产品收购商培训会。

培训聚焦“责任”二字,该县农业农村局法规与监管科负责人王西翠详细剖析了收购商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所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因未依法查验、采购不合格农产品所需面临的严厉处罚,明确要求收购商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如产地证明、合格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一律不得采购,为全体参会人员敲响了警钟。围绕主体责任落实,现场演示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流程,并讲解如何利用简易设备进行初步筛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李玉平要求所有收购商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主动向购进商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收购的每一批产品来源清晰、质量可控。

1756884234380200.jpg

会议现场   图片来源: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训人员感受深刻,“过去收菜,主要看品相、谈价格,对合格证、产地证明这些‘证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总觉得是种麻烦。”一位从事蔬菜收购十余年的合作社负责人坦言,“这次培训让我彻底明白了,以后收菜不仅要看合格证,还可以去农技站自己检测一下,有了合格证就能溯源了,再也不用担心卖的菜农残超标了,这对我们收购商的利益也是一种保障,以后收货,这道‘安检门’必须守死!”

下一步,县食药安办将继续牵头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督抽检,对未履行法定查验义务的收购商依法严处,倒逼其真正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推动收购商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