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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宣贯暨销售单位约谈会

2025-09-01 17:4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袁梦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魏昌文 记者程伯全)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出行安全,结合“质量月”重点活动安排,8月29日下午,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宣贯暨销售单位约谈会”。该局分管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强调,辖区内2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各辖区监管所负责人、执法大队、相关业务股室共计60余人参会。

 会议现场  图源:阆中市市场监管局

 会议现场  图源:阆中市市场监管局

会上,该局计量质量标准化股负责人首先围绕2024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制定的背景、发布的意义、主要变化、实施日期及配套法规政策,从“强制认证、安全性能、标识标注、禁止行为”四大核心要点展开宣贯解读。重点强调新标准对车辆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不超过55kg、采用铅酸电池的不超过63kg)、蓄电池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等关键指标的升级要求。明确禁止销售“超标车”“拼改装车”、未通过CCC认证的产品及旧标电动自行车禁售期限。

针对销售环节易发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拆除限速装置”“以旧充新销售非标车”等问题,逐条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中关于销售者主体责任的条款,现场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同时要求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售后告知”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每一辆售出车辆符合新标准要求。

约谈环节,该局通报了2024年以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结果,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4人次,检查销售门店178家次,抽查电动自行车56批次,立案查办案件12件,没收电动自行车56辆,罚没金额11.0688万元。“当前仍有少数经营者存在‘重销售、轻合规’思想,对消费者私下改装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侥幸心理必须彻底摒弃。”计量质量标准化股负责人结合通报情况强调,“新标准不是‘纸上条款’,而是悬在头顶的‘安全利剑’。各门店要算清‘法律账’‘信誉账’‘长远账’,坚决杜绝‘打擦边球’行为。”

为推动新标准落地见效,会议明确三项后续举措:首先是强化“源头+流通”双轨监管,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打击销售非标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其次是建立“一店一档”动态管理台账,通过大数据监测门店进货、销售数据,对异常波动情况及时预警;最后是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

“电动自行车是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安全无小事。”该局分管副局长在总结时表示,“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推动销售端‘知标、守标、用标’,从源头上遏制非标车流入市场,为辖区群众骑上‘安全车、放心车’保驾护航。”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跟进新标准实施情况,以“严”的举措、“实”的作风推动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