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陆志光 记者程伯全)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从流通环节杜绝非法销售、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8月14日,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面山所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学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传达国务院、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现场 图片来源:四面山市场监管所
会上,江安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股就近期发生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进行警示学习,详细讲解了销售不合规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带来的危害和引发的法律后果。
会议领学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最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执行标准,内容涵盖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产品铭牌等。会议强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在质量安全方面承担着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规定。
此次约谈会共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承诺书》18份,发放《电动车经营活动政策告诫书》18份。
下一步,江安县市场监管局将严格依法履职,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销售不合规电动自行车和违法改装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