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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餐饮领域食品经营许可证,其实很easy!

2025-12-23 16:07来源:市监声音 编辑:夏思睿

如果您想开一家餐饮店,不仅要有营业执照,还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它明确了商家经营的范围、有效期等关键信息,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据。餐饮服务经营者无论是通过线下实体店,还是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法取得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哪些餐饮企业需要办理?

01 餐饮服务经营者

各类餐饮门店,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奶茶店、咖啡店、烘焙店等,涉及热食、冷食、生食、自制饮品等现场制售。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制售类)。

其他餐饮服务主体,如提供餐饮服务管理的第三方企业、餐饮连锁品牌总部(涉及连锁管理业务)。

02 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餐饮领域的食品经营许可应如何办理?

在海淀区,餐饮领域许可审批实行分类管理,精准适配不同经营场景:经营场所面积≤150平米且非连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需办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类型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体办理流程

01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餐饮)

一、网上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网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专区网址:

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

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法人登录➨口令登陆➨食品经营➨立即办理

二、申请材料提交: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表。(A4纸打印加盖公章)

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包括主要设备设施布局)。(A4或者A3纸打印,加盖公章)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公章)

三、其他材料:

食堂的经营场所与主体资质标示地址不一致的,应提供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材料。(加盖公章)

没有条件设置检验室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提交相关委托协议等文件。(加盖公章)

四、办理地点: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二层。

备注:

材料受理咨询电话:010-52807909

行政许可现场咨询电话:010-8886389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10-82691819

详细行政许可条件及标准、办理流程请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02 新办小餐饮店许可

一、网上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网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专区网址:

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

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法人登录➨口令登陆➨小餐饮店许可➨立即办理

二、申请材料提交:

北京市小餐饮店新办申请表。(A4纸打印加盖公章)

平面布局图(包括主要设备设施布局)。(A4或者A3纸打印加盖公章)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公章)

三、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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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市监声音微信公众号

备注:

详细行政许可条件及标准、办理流程请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此外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海淀区已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咨询服务

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应经营主体需求提供指导性服务,包括预约审图、提前查看现场等。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升级的“餐饮开店掌中宝”小程序,聚焦企业开办共性问题,从布局设施、设备设施等方面提供精准指导,企业可按需查询适配的布局流程图,高效完成开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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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市监声音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