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曾文婷 陈雪松 记者陈家华)4月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该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其中“评审承诺制”的实施,企业可通过自愿申请,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其在福建省内新开办直营门店免于现场核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开展法定监督检查。这一制度设计既提高了审批效率,又通过后续监督检查确保了监管实效。同时,新规还扩大了免于现场核查的情形,对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非熟食散装食品销售等低风险活动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对于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规模化经营主体,新规则明确了场所面积、设备设施等刚性指标,如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以及切配烹饪、清洁消毒区在食品处理区中的占比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必须与单次最大供餐人数挂钩(如食品处理区面积1000~1500㎡,则面积与单次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4)。
另外,新规还直面基层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对“一地一址”适用标准、备案信息公示形式等长期存在的操作难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一地一址”适用标准,新规指出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满足食品经营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多个食品经营者独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分别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或进行备案,其中每个食品经营者之间应当设置物理隔断。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创新推动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