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余艺琳)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食品餐饮环节非法收购、出售、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肇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近日,该局向社会公布了4宗典型案例,以警示经营者、震慑违法行为。
怀集:餐饮店制售滑鼠蛇被行政处罚
2025年9月20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林业部门对辖区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在一家餐饮店内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滑鼠蛇(俗称“水律蛇”)死体。经查,当事人将该蛇类作为餐饮原料制售供消费者食用。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构成经营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会:美食农庄售卖“土拨鼠”“竹鼠”被罚
2025年12月31日,四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贞山街道某美食农庄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土拨鼠”一只、“竹鼠”一只,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单据等合法来源凭证。四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经鉴定,涉案“土拨鼠”实为灰旱獭,属于禁止食用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竹鼠”实为银星竹鼠,同样属于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当事人购买、储存、加工并出售上述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四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野生动物、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封开:食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鸟类,仍在调查中
2026年3月,封开县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于某餐饮店查获疑似野生鸟类死体33只。经初步判断,当事人涉嫌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制作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高要:美食馆经营果子狸、豹猫,涉案价值超11万元,已移送公安
2026年3月23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林业部门对南岸某美食馆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自泡蛇头酒1罐、真空包装动物胴体18只,其中13只疑似果子狸、5只疑似豹猫。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达115270元。由于当事人行为已涉嫌构成野生动物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案件及扣押物品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深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高压态势,聚焦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农家乐、外卖平台等重点场所,深化“线上排查+线下清查”监管模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生态安全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醒全市食品餐饮经营者:严格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采购、储存、加工、出售、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无合法票据、无专用标识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野味”,如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共同守护绿色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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