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孙逸芝 记者李黎)近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小餐饮使用过期调味料违法案件。
4月14日,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炸鸡门店调味料放置区,存放有已开封使用的甘梅味撒粉1包。经查,该调味料生产日期为 2024年6月4日,保质期18个月,已超出保质期限。结合商户购买记录,该调味料于2025年12月9日购入,收货时便已过期。由于经营者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未仔细核查原料保质期,未能及时发现调味料过期问题,仍继续用于食品加工制作。
该小餐饮单位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调味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相关规定,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本案暴露出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在原料管控环节的严重缺位,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突出问题,过期调味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下一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入网餐饮经营商户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