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吴鸿铭 记者陈家华)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当前深入开展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法理与情理交融的原则,不仅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更用“解民忧”的初心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近日,在翔安区新圩镇,一家小食杂店的故事,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新圩镇一家食杂店在经营中尚未取得食品经营相关许可。经现场核查,该店实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属于仅需办理备案即可经营的情形。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备案手续。
在进一步沟通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这家食杂店的实际经营者是一位残障人士,近期因脊柱骨折卧床不起,店铺日常全靠妻子一人勉强支撑。她既要照顾卧病的丈夫,又要看管店铺,加之自身不识字,办理备案对她来说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执法人员主动转变角色,从监管者变为服务者,第一时间联系审批业务的同事,详细梳理备案流程,随后开展上门服务,耐心协助经营者填报资料,通过网上通办方式提交申请,最终顺利帮其取得了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备案完成后,执法人员继续在现场对食杂店的经营场所进行规范指导,协助食杂店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区存放,并张贴“保健食品专区”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提示标识,既规范了经营行为,也营造了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百姓吹哨,市监报到”。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既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也注重倾听群众心声,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让执法在彰显力度的同时,更具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