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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一二三”工作举措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配置工作落地落实

2022-11-04 21:2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吕可意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程伯全 梁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11月1日起施行,明确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应当配置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连日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一二三”工作举措,推动工作快速落地见效。

建立一套台账清单

该局迅速贯彻绵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印制《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白卡”,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置信息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一一对应,明确到人,形成一套“人员清单”;围绕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各自的六条职责,分别进行细化,形成一套“责任清单”。

明确两项信息公示

该局重新设计并发放“绵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信息在“公示栏”中予以公示。重新设计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图,对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班组长等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个人信息予以明确,督促其切实尽责履职。

落实三级管理责任

该局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员、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学校主要负责人三级管理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每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目前,绵阳市现有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1200余个,已配备食品安全总监802名、食品安全员1238名,实现全市全覆盖。通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聚焦“最小工作单元”,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据了解,下一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全市学校和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全面提高学校食堂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