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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约谈压实责任 政策宣贯力促规范——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管局兰陵分局联合多部门召开网络餐饮商户约谈会

2026-07-02 16:5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黄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杨晔 记者李黎)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3号),进一步规范辖区网络餐饮经营秩序,近日,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管局兰陵分局联合辖区公安、城管及属地社区,组织辖区网络餐饮商户召开专题约谈会暨政策宣贯会,通过部门协同、警示约谈与业务指导,推动商户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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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会议通报了近期网络餐饮投诉举报情况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公安部门结合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强调对使用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城管部门围绕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油烟扰民及占道经营等事项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社区网格员则就如何发挥基层治理哨点作用、协助开展政策宣传与矛盾化解进行了交流发言。多部门协同发力,旨在构建“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商户自治”的立体化治理格局。

深度解读新规,明确责任红线

会上,兰陵分局监管人员对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围绕入网资质审核、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后厨环境卫生、食安封签落实等关键环节,将专业法规转化为通俗易懂、可落地、可执行的操作规范。培训清晰告知资质造假、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醒商户算清违法成本,严守法律底线。

直面投诉痛点,指导规范处置

针对外卖食品中出现异物、虚假宣传等投诉举报高发问题,监管人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指导商户妥善处置。会议明确,遇到消费者投诉异物问题,商户应立即固定证据并依法协商赔偿;涉及虚假宣传的,要立即下架不实信息并积极配合调查。此外,会议重点发布了合规经营风险提示,要求商户严禁“以味代名”误导消费者,例如不得将“龙虾味丸”简称为“龙虾丸”,菜品名称与原料标签必须保持一致,做到“卖什么就标什么,标什么就卖什么”。

强化自律意识,共建“阳光外卖”

会议最后强调,网络餐饮不是法外之地,各商户要以新规实施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后厨加工过程线上实时展示,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双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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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线上线下巡查力度,坚持“常态化培训+常态化排查+平台协同监管”相结合,不断深化网络餐饮全链条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