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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强化食品生产监管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2024-04-08 18:2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魏梓濠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杨乐)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食品生产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保证食品安全为中心,深化许可改革,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全程信息监管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规范化监管

组织制定《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规范》《天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程》《乳制品生产质量控制及检验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相关工作科学性、有效性,确保高质量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按照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企业按期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推动会暨食品安全总监聘书颁发仪式,确保总局要求宣贯落地。

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义务,并实现企业食品安全自查信息全程信息化管理。2023年食品生产企业完成食品安全自查5381家次。

实施风险分级,落实监管责任

在修订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全覆盖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综合考量静态风险因素、动态风险因素、信用风险因素确定量化风险分值,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增强监管靶向性,合理安排监管资源。2023年,共出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129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648家次。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飞行+体系+证后”相结合,全面强化监管

制定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程》地方标准,修订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监督食品生产企业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23年组织开展飞行检查150家,体系检查50家,证后审查349家,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合计超过30%,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依法处置。

夯实风险排查,精准靶向强化监管

成立专项课题组,设立“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研究项目,组织第三方检验机构、技术专家,收集近5年全国抽检不合格数据,通过深入调研,进行数据分析,制定全部29类食品字典式“一品一策”风险清单、措施清单,按食品类别制定防控措施4263项,供各区市场监管局、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查阅、参考制定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全市1405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一企一档”全部建立风险档案。20个重点区域按照“一域一档”原则分别建立区域风险档案。

打造“互联网+”监管,实现全程信息化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全力打造“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将先后建成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进一步整合归集各类相关信息数据,实施网络互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实现了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互联网+”智慧监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模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公众可查询”,并积极与天津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