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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加强金融供给

2023-07-21 10:23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编辑:黄威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今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保障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特别是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未来5年“三农”工作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农业强国。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推动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我国金融业聚焦支持和服务乡村振兴,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效。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涉农贷款余额的增幅分别为5.6%、7.7%、10.7%、10.9%、14%。2023年4月末,涉农贷款余额53.16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良好态势,创近年来最高增幅。

需要看到,我国从“农业大国”发展为“农业强国”,金融在支持建设农业强国方面仍有不足,包括“三农”领域依然存在“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资本市场服务农业企业的门槛偏高、金融支持农业风险管理的力度不足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发挥高质量金融服务的助力作用。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多处提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包括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强国建设政策保障。在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金融机构组织功能、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土、专注支农支小,强化“三农”领域信贷资源配置。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省联社转换职能,规范履职行为,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增强“三农”金融服务能力。

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来说,当前正处于推进改革的关键时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资本充足率不足、不良贷款率高、区域风险相对集中等问题,又面临息差持续收窄带来的压力,加快推动其改革化险的进程,对保障城乡金融体系平稳运行、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补充资本金持续进行中,例如,今年5月,河北发行了15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受益主体涉及23家农商行、农信社;安徽、新疆也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用于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项目。与此同时,省联社改革按下“加速键”,多地陆续传出改革的方案或路径,因地制宜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以及村镇银行改革重组的消息也不断增多。

在加快推进改革化险的基础上,农信系统要强化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农信系统应加强金融支持,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种业振兴,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农村特色产业培育、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等领域信贷投放,强化对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加强种业振兴、现代设施农业和先进农机研发等领域金融支撑,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推动现代乡村服务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

科技赋能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加强农业强国的金融供给非常重要。《指导意见》提出,依托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相关专家指出,农村金融具有成本高、风险高的特点,科技赋能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与便利性的重要推动力。通过科技赋能,可以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更好完善与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