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廖明贵 记者程伯全)近年来,屏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执法人员走访检查中 图源:屏山县食安委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织密食安责任链条。2024年9月,修订和完善了《屏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再次明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有关县领导任副主任,县“四大办”等44个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新增人大、政协、武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供销、邮政、保险等16家部门(单位)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评价。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关于印发《屏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图源:屏山县食安委
细化完善部门职能职责,压紧压实食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规定,分别细化完善县食安委、县食安办、乡镇党委和政府9项职责,44个成员单位6项共同职责及各自不同职责(2~14项不等,累计新增338项<次>),15个行业管理部门5项共同职责及各自不同职责(2~14项不等,累计新增74项<次>),全面压紧压实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责任。
加强横向协调联动,强化县直有关部门协作。2024年,县直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屏山县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农产品安全联动治理工作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屏山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在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推动工作见到实效。2025年,县直有关部门大胆探索,联合出台《屏山县中小学校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指南(试行)》《屏山县学校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屏山县中小学校及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高风险食品目录》《屏山县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食品安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推进高效监管和发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县食安委(办)会议、表扬奖励、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13项制度,为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建立统一权威、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特别是新增表扬奖励制度、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度,很大程度调动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加有力、有效促进了全县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9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市食安委通报表扬,17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2024至2025年新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37户。
健全四项机制实施六项工程,实现五个新提升。2025年,着力完善严实责任、风险管控、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三小”规范、“一小一老”等重点领域餐饮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食品新领域新业态规范、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提升工程,推动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食品风险管控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质量、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等新提升,擦亮“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金字招牌。
突出服务重点对象,保障百姓三餐四季饮食安全。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29条具体措施: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规章制度落实;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抓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经营过程管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强化联动共治管理;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共治;明确领导包保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共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强化各方联动共治。通过上述七个方面的系统施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县直五部门联合印发《屏山县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县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乡镇和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构建起从种养殖端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屏山县在食品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构建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屏山县将不断优化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