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魏娜 记者程伯全)为杜绝“小过重罚”等现象,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今年以来,巴中市恩阳区着眼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推行“容错期”服务型执法,依法依规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且自愿接受整改的涉案主体特别是小微经营主体给予相应期限的整改机会,根据整改情况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截至目前,恩阳区19家经营主体适用“容错期”服务型执法,被免于或减轻处罚91.6万元。2024年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2356户,同比增长25.8%。
细化容错细则和处罚情形,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恩阳区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分析近两年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制定《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错期”服务型执法清单》,明确“注册登记”“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等14类54种违法行为可根据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给予3至5日的“容错期”,结合经营主体自愿整改情况依法依规作出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强化行政执法服务属性,推动行政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主动为经营主体纠偏扶正、防微杜渐,避免“一罚了之”。同时,明确涉嫌犯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等11种不得容错的情形,做到不应容错的坚决不容。
今年7月,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某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按有关规定应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考虑其为初次违法、涉案货值金额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符合“容错期”服务型执法情形,给予3日的“容错期”,并帮助指导其建立健全台账,全面清理库存货物,助其规范经营。该店负责人说,“政府不仅没有罚我们款,还指导我们改正,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强化全程服务指导,释放包容审慎监管“力度”和“温度”。把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确保“容错期”服务型执法有力有效。推行事前“体检式”“诊断式”服务,对可能存在违法风险的经营主体发放《风险预警提示单》《合规指引清单》,告知违法行为表现、违法责任、合规经营建议等内容,帮助经营主体及时有效化解潜在的问题隐患。事中及时纠正制止,对符合“容错”条件的涉案主体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在整改期内全程指导其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作出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决定。事后回访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帮扶措施,定期指导合规经营,助力长远发展。
今年6月,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可能存在的销售散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隐患,对渔溪镇某副食店发放《风险预警提示单》。7月发现存在销售超出备案证许可经营范围的散装白糖行为,遂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经回访仍未完成整改,执法人员予以立案调查,鉴于该店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经审批给予“容错期”限期整改。过程中,帮助其备齐变更备案证经营项目所需资料,完成整改后依法依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8月开展回访,指导其准确标注散装食品信息、完成散装食品计量器具检验,助其合法合规经营。
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柔性执法”持续有效。针对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随意容错、选择性容错等问题,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明确各个阶段案件承办权限、流程、时限等,严格执行内部审核监督。强化考核问效,每季度对“容错”案件进行互查、评查、核查,对案件适用不准确、流程瑕疵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逗硬考核,确保“容错期”服务型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运行。
据介绍,“容错期”服务型执法制度出台之前,执法人员常面临不忍心给予小摊小贩过重处罚,但不履职又怕会被问责的两难境地,现在制度很明确,操作有依据,既保护了执法人员自己,又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